济宁圣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1000t/aPE管材、胶粘剂200t/a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05-14

2018年4月27日, 济宁圣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根据济宁圣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1000t/aPE管材、胶粘剂200t/a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聘请了三位环保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专家通过认真查看现场、查阅有关资料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内容:1000t/a PE管材、胶粘剂200t/a

项目设计规模:1000t/a PE管材、胶粘剂200t/a

建设地点:济宁市泗水县泗河街道清真寺社区

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现有厂房内建设1000t/aPE管材、胶粘剂200t/a生产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见表1

1 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

组成

内容

实际建设情况

变化情况

主体

工程

生产车间

原有一号车间,建筑面积5000m2,增加使用三号和四号车间,3个独立车间,共约8720m2

与环评一致

辅助

工程

办公楼及动力辅助设施及其他区域设施

建筑面积2000m2,主要用于办公室人员办公

与环评一致

公用

工程

供水

自备水井引用地下水

与环评一致

供电

接泗水县供电局电网接入自设配电室

与环评一致

供热

项目冬季采用空调取暖,

生产使用电加热,不使用锅炉

与环评一致

环保

工程

废气

废气为聚乙烯加热、胶粘剂制造、厂内不合格品、边脚料等塑料再生颗粒等工序产生的少量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复合光氧催化装置进行处理后由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共三套),剩余未被收集的10%由车间排风系统排出设置易启闭门窗,车间加强通风。

加强了废气治理,由原来的无组织排放改为使用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

无生产工艺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经硝化处理,委托附近村民定期清运农田堆肥处理,不外排

与环评一致

噪声

采取隔音、降噪设施采取上述措施后,区域夜间噪声等效噪声级小于50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与环评一致

固体废物

固废分类集中收集,设固定收集存放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与环评一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山东民通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06月编制完成,并通过泗水县环境保护局201307201批复。该项目于2013年10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与之配套环保处理设施同时运行,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评制度,审批手续完备。2018年04月济宁圣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该建设项目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无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涉及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排放;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约28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8%,环保投资比例适当。环保投资中废气治理约30万元、废水治理5万元、固废治理约10万元、噪声治理约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主要是针对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及运行情况,“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济宁圣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1000t/a PE管材、胶粘剂200t/a生产项目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未发现工程与环评阶段有重大变动、变化等情况,加强了废气治理,由原来的无组织排放改为使用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排水为雨污分流系统。生产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无生产工艺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经硝化处理,委托附近村民定期清运农田堆肥处理,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为聚乙烯加热和胶粘剂制造工序产生的少量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复合光氧催化装置进行处理后由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剩余未被收集的10%由车间排风系统排出车间加强通风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针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火灾环境风险事故,本项目主要配备了泡沫灭火器。

2.在线监测装置

按照在线监测管理的要求,本项目在废水、废气等方面不需要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3.其他

项目严格按照报告及批复要求,设置废气排放标志,并在厂区道路、厂房四周设置绿化带,以弥补厂区硬化造成的生态影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1)项目排水为雨污分流系统。生产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无生产工艺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经硝化处理,委托附近村民定期清运农田堆肥处理,不外排。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器收集通过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风机总风量范围9712m3/h-9975m3/h,非甲烷总烃浓度范3.98mg/m3-4.56mg/m3,胶粘剂制作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经收集器收集通过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风机总风量范围7878m3/h-7947m3/h,浓度为10.56mg/m3-11.25mg/m3,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二级标准 非甲烷总烃120mg/m3)的要求。

无组织废气从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浓度范围为0.81mg/m3-1.36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4.0mg/m3)。

3.厂界噪声

从监测结果表明,各厂界的昼间噪声范围为54.2dB(A)-55.6dB(A),夜间噪声范围为44.5dB(A)-45.8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合理处置,不得随意排放,堆存场地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为1000t/a PE管材、胶粘剂200t/a生产项目,本项目无工艺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无新增燃煤锅炉,无SO2及氮氧化物产生及排放。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根据验收检测,注塑胶粘剂制作、废塑料再生颗粒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复合光催化装置处理(去除效率(56.6%)),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共三套);未收集的有机废气经车间通排风措施无组织排放。将厂区噪声设备安装在车间内,经车间屏蔽,厂界噪声满足2类排放标准要求,未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项目无工艺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直接外排。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运部门清运处理,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站。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本项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排放均能满足环评阶段及现阶段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未对项目区及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要求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项目严格执行了“三同时”制度,监测结果未出现超标现象,环境保护设施严格落实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非甲烷总烃通过在复合光催化装置收集净化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得直接外排,落实好环评报告中环境风险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符合通过环保设施验收的各项要求,验收人员(名单附后)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要求及建议:

1、加强环保设施管理,提高员工操作的规范性,提高环保设备去除效率,减少环境污染。

2、加强风险防控,确保环境安全。

七、验收人员

验收工作组签名:

济宁圣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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